小小3 对缺扎带的电缆应在质量检验合格证上注明缺扎带单位的扎带颜色及其超单位的扎带颜色.
小5 缆芯
4.5.1 缆芯排列
4.5.1.1 20对的电缆,应采用同心式或文又式结构,缆芯中各线对的纹合节距应各不相同,各线对的序
号和绝缘色谱应符合表2的规定.
小5.1.2 20对以上电缆,缆芯由若干个基本单位(子单位)或(和)超单位绞合而成,其线对序号和扎带色
谱应符合表3的规定.
4 .5.1.3 推荐的缆芯排列见附录C(提示的附录)
小5.1.4 面向电缆A端看,基本单位(于单位)内的线对或20对电缆内的线对 (交叉绞电缆除外)应按表
2的线对序号和绝缘色谱顺序顺时针方向从内到外依次排列;20对以上电缆内的基本单位(于单位)或超
单位应按表3的单位序号和扎带色谱顺序顺时针方向从内到外依次排列,电缆另一端为B端。
表3 基本单位、超单位的序号及扎带的色谱
4 .6 预备对
4.6.1 100对及以上的电缆预备对数量应不超过电缆标称线对数的1巧,且最多不超过6对,
4.6.2 预备线对应置于缆芯外层单位间,可单独放也可纹合后放置.
小6.3 除线对间的电容不平衡和串音外,预备线对其它性能应与标称线对相同.
4.6.4 预备线对色谱应符合表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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